工程合同纠纷律师_边某与郝某、xx医院等建设工
时间:2019-04-23 11:02来源:未知浏览:
【案情简介:】
被告以个人名义出具欠条,没有加盖公章,原告要求其还款所借工程款620000元
【律师建议:】
原告边某与被告郝某之间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,被告郝某以个人名义出具欠条,确认尚欠原告边某工程款620000元,其应当负担还款责任。因该欠条上并未加盖被告xx医院公章,原告边某所提交的其他证据亦不足以证实该行为与其他二被告有关,故该欠条应视为被告郝某个人行为,由被告郝某承担还款责任。
【法院判决:】
一、由被告郝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边某欠款620000元及利息
二、驳回原告边某的其他诉讼请求。
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,应当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,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。
案件受理费10000元(原告边某已预付),由被告郝某负担。